第22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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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交通肇事罪…… ??也就不存在。 ??但民事赔偿,却是在所难免的。 ??而白雪兰这个原受害者…… ??在法律上,其实更加没什么责任了。 ??在前一个案子里,她还是受害者。 ??虽然参与了追逐的行为,但一直没追上,且跟在最后面。 ??而且。 ??她的金项链丢了,追逐黑色t恤男子,完全是人之常情。 ??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之处。 ??“根据你们几个的笔录,你明明是被抢劫了,为什么喊抓小偷呢?” ??沈岛看着白雪兰,沉声问出了他的疑惑之处。 ??白雪兰咽了咽口水。 ??苦笑道:“我……我担心别人听到抢劫都不敢帮忙,就喊抓小偷……” ??在这里,她耍了一点小心思。 ??但谁能想得到…… ??追逐了三公里。 ??有数百上千个路人看到。 ??却只有秦牧和梁成斌两个人站出来了。 ??沈岛听后,点了点头:“现在记录已经做完了,你和华立可以先回去等消息了。” ??顿了顿。 ??他又补充了一句:“这些天警方随时会联系你,你们两个需要保持联系。” ??白雪兰,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。 ??而交警部门已经初步认定了责任事故,黑色t恤男子横穿马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 ??肇事司机华立承担次要责任。 ??具体责任划分,还需要进一步判定。 ??而在没有主要责任的情况下…… ??肇事司机华立,也不涉嫌交通肇事罪。 ??不涉嫌犯罪的,他们就无权进行拘留扣押。 ??“我们……可以走了?” ??白雪兰和华立听完,有些不敢置信。 ??沈岛点了点头,叮嘱了一句:“记得保持通话畅通。” ??在两人离开后。 ??他转过身,看向了秦牧和梁成斌。 ??神情有些复杂。 ??这个案子里,这两人的判定才是最复杂的。 ??按照逻辑,秦牧他们两个不追的话…… ??黑色t恤男子的确不会横穿马路,也不会酿成惨剧。 ??若按照法条的死规定,这就涉嫌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了。 ??但这在道德上,又说不过去。 ??见义勇为,本就是值得嘉奖的行为。 ??而在《民法典》里,也对见义勇为的行为,增添了三条补充条款。 ??第一、保护他人而使自己受到损害,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,得到帮助的受益人可适当补偿。 ??这里面的应当,是必须的意思。 ??而可,则是自愿选择赔偿,并非强迫。 ??第二、如果侵权人不存在、逃逸或无力承担责任,若勇为者要求补偿,受益人应当补偿。 ??同样的,这里的应当为必须要补偿。 ??增添这一条,是为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,使得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。 ??第三、因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,勇为者不承担责任。 ??这一条就明确规定了,不承担责任。 ??即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 ??民法典的三条补充条款,其实就是为了嘉奖见义勇为行为。 ??改善这些年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。 ??几十年前的社会…… ??见到小偷、抢劫犯,经常是当场打死的那种。 ??而现在,全程追逐三公里,只有秦牧和梁成斌站了出来。 ??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。 ??白雪兰的小心思,也说明了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。 ??抢劫犯听起来很恶劣,很凶残。 ??但小偷相弱小一些,依旧没几个人站出来。 ??“你们两个的情况比较复杂,民法和刑法的原则出现了冲突,需要再多待一阵子。” ??沈岛看着秦牧两人,缓缓开口。 ??秦牧点了点头,表示理解。 ??他刚才思索了半天,也明白这个案子的复杂性。 ??不过他并未太过担心。 ??除了刑法之外,民法和道德上,都是站在他们这边的。 ??但一旁的梁成斌听完,神情反而更加紧张。 ??忐忑的问道:“警官,我……我不会真的要坐牢吧?” ??看到白雪兰和华立都走了。 ??他现在更加坐立不安了。 ??沈岛耐心的安慰道:“你先别急,现在正在调查阶段,确认事件原委,应该很快就能出结果了。” ??按照相关规定。 ??涉嫌了刑事的拘留,最长不超过三天。 ??三天后,需要确定确凿的证据,然后转为逮捕。 ??不然的话必须放人。 ??当然,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期拘押,最高延迟到37天。 ??“那……那我能给老婆打个电话吗?” ??梁成斌咽了咽口水,又问道。 ??“当然可以。” ??沈岛点了点头。 ??目前只是配合调查阶段,连拘留都算不上。 ??得到了许可的梁成斌连忙拿出手机。 ??手机很破旧,屏幕都已经四分五裂了,布满了网状裂纹。 ??他紧咬着牙。 ??犹豫过后,还是拨通了那个熟的不能再熟的电话。 ??当着秦牧和沈岛的面。 ??直接聊了起来。 ??“老婆,我今天……可能要晚点回来。” ??“不是,我在超市里买完肉,就看到有人喊抓小偷……谁能想得到……”